新高考
新高考
概述
2014年9月4日,國務院印發(fā)《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 ,文中提出“啟動高考改革試點”。在上海市、浙江省改革試點落地后,新高考的具體執(zhí)行方案也基本確定:
考生高考總成績由統(tǒng)一高考的語文、數學、外語3科成績和考生選考的3科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等級考試成績組成。
保持統(tǒng)一高考的語文、數學、外語科目不變,不分文理科,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。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(yè)水平等級考試科目,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、自身特長和興趣愛好,在思想政治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。
考生高考總成績由統(tǒng)一高考的語文、數學、外語3科成績和考生選考的3科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等級考試成績組成。
保持統(tǒng)一高考的語文、數學、外語科目不變,不分文理科,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。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(yè)水平等級考試科目,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、自身特長和興趣愛好,在思想政治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。